来源:宁海县郑四海律师网 作者:宁海县律师 时间:2016-09-23
随着经济开展,大家的经济水平也有所进步。民间借贷也是常常发生的,我们一般状况下是好借好还,再借不难。可是假如遇到借钱不还,债务人跑了咋办?下面宁海县律师为大家整理关于债务人跑路怎样办的问题,欢送大家阅读!
咨询:
去年11月27日,同村的张某由于做生意差一点钱向他借了5000元,当时张某打了一个纸条,写明今年5月20日前还钱。最近三个月来,刘某屡次向张某索 要,但他总以各种理由不还,最近更是连人都找不到了,听张某的表弟说,张某已经不在家去广东打工了。刘某不晓得该怎样办。
律师回复:
依据我国民法通则规则: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维护。公民的债权遭到进犯时,能够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。人民法院检查借贷案件的起 诉时,应请求被告提供书面借据;无书面借据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依据。债权人起诉时,债务人下落不明的,由债务人原住地或其财富所在地法院管辖。法院应请求 债权人提供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,受理后公告传唤债务人应诉,公告期限届满,债务人仍不应诉,借贷关系明白的,经审理后可缺席判决;借贷关系无法查明 的,裁定中止诉讼。在审理中债务人出走,下落不明,借贷关系明白的,能够缺席判决,事实难以查清的,裁定中止诉讼。
王某与李某的借贷关系明白,即便李某不回到当地应诉,法院也能够缺席判决。律师还提示说,生活中常有一些借贷往来,有时亲戚、朋友不好回绝,但一定别忘了要一张借条,先小人后君子,防止万一发作纠葛时没有证据。
上一篇:诉讼时效法律制度适用辨析
下一篇:欠条要怎么写才具备法律效果
添加微信
扫描添加微信